为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酒驾醉酒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推动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有效提升群众抵制酒驾醉驾参与度,持续营造安全出行社会氛围,切实压降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对2021年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单位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推动和监督。
一、“零酒驾”单位
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
舟山市元海海洋船舶物资有限公司
岱山长途镇中心医院
嵊泗县辰丰工程运输有限公司
二、“零酒驾”社区
普陀区沙岙村社区
新城浅水湾小区
新城田螺峙社区
普陀山龙沙社区
岱山长途镇倭井潭社区
三、“零酒驾”乡镇
普陀区桃花镇
岱山长途镇
如发现上述单位、社区、乡镇人员有“酒驾”行为的,请及时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映。联系电话:2087775,刘警官。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