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逾期未领取被扣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员、所有人、管理人接受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01 10:29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访问量: 字号: [ ]

截止2021年06月30日,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山大队朱家尖中队因交通违法扣留的,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或未被领取的机动车共计5辆,其中小型轿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小型面包车1辆。请所列机动车的驾驶员、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机动车的行驶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及强制措施凭证到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山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公告车辆清单2021年6月.doc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