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停止使用(截止日期2021年07月01日) 发布日期: 2021-07-13 11:26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访问量: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累计记分满12分,经通知未参加学习、考试,现公告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停止使用20210701.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