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停止使用(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 发布日期: 2021-09-13 12: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累计记分满12分,经通知未参加学习、考试,现公告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附件:满分停止使用.xls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9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