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犯罪手段剖析

船舶企业内部人员犯罪防范提醒

发布日期:2025-05-28 10:54:29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访问量: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加大了惩处力度,并强化了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船舶企业因涉及高价值资产、复杂供应链及资金流动,易成为内部犯罪的高发领域。现结合法律修订及行业特点,梳理防范要点如下:

一、容易触犯的罪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在采购、维修、招投标等环节收受供应商回扣。

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船舶企业高管、客户或供应商等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如提供回扣、好处费等。

3.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泄露船舶设计图纸、客户信息或核心技术资料。

4.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在签订、履行船舶买卖、维修或租赁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5.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利用工作便利,秘密窃取船舶设备、燃油、贵重工具等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6.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船舶配件、燃油等财物。

7.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擅自挪用公司账户资金或客户预付货款归个人使用。

二、此类案件作案特点

(一)高发时间

1.船舶维修或交易旺季:资金流动大,易混入虚假报销或虚增成本。

2.节假日或夜间:利用监管松懈时段盗取配件、燃油等物资。

(二)重点风险区域

1.财务部门:篡改付款记录、挪用资金。

2.仓库/码头:监守自盗船舶配件、燃油、缆绳等高价值物资。

(三)典型违法手段

1.虚假报销:伪造船舶维修清单、加油记录等套取资金。

2.“蚂蚁搬家“式侵占:多次小额侵占,长期未被发现。

3.内外勾结:与供应商串通抬高报价,私分差价。

4.利用系统漏洞:删除或修改系统数据掩盖侵占行为。

三、船舶企业防范措施

(一)完善财务制度

1.贯彻收支分离,禁止业务人员直接收取现金,船款、维修费等必须通过对公账户结算。

2.加强审核力度,大额支出需“经办人+财务+管理层”三级审批,并留存付款凭证。

3.定期审计,每月核对银行流水、仓库台账与实物,重点抽查燃油、配件等易流失资产。

(二)优化管理制度

1.明确人员责任,采购、仓储、财务等关键岗位分设,避免“一人包办”。

2.对码头、仓库安装夜间监控,对重要物资及关键配件配备电子标签方便追踪。

3.对存在舞弊记录的供应商及员工列入合作禁止名单。

(三)重视人员管理

1.对财务、采购等敏感岗位员工进行入职信用调查。

2.每1-2年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避免长期掌控资源。

3.定期对员工进行法治培训,明确职务侵占、受贿的法律后果,培养员工守法意识。